据CBC报道:温哥华东 10 街(East 10th Ave)414 号的空地上,曾经矗立着一座低层出租公寓楼,如今只剩杂草和残垣断壁。
而围绕这块地的命运,一场价值高达160 万加元的法律争议正在进行中,牵涉其中的是华人夫妇冯女士(FENG Y)和傅先生(Fu DR)—— 他们是这栋失火建筑的所有者。

两场大火毁掉公寓,房东夫妇被定罪
2023 年 7 月,这栋位于温哥华东 10 街的出租公寓突发大火,导致超过70 位低收入租户无家可归。仅仅一年后,又一场火灾彻底摧毁了该建筑的残骸,最终促使市府下令强制拆除。
在两场火灾之间,温哥华消防局曾要求房东冯女士和傅先生对大楼进行封板处理并提供全天候安保,以防非法入侵者引发火灾。但检方指出,这些要求被忽视了。
在 2024 年12 月的庭审中,冯女士称:“这栋楼就像我们的孩子。”
检察官反问:“那现在‘孩子’是什么模样?”
冯艳答道:“别人在我们房子里纵火,烧了我们的楼,我们当然是受害者。”
然而法院并不接受他们的说法。最终,这对夫妇因违反市政章程被定罪,共被罚款 3.75 万加元。而更大的账单还在后头。

市府追讨160万拆楼费用,房东称“没收到通知”
尽管已经被定罪,但今年 7 月初,这对夫妇向BC省高等法院提交申请,试图阻止市府将 160 万加元的拆除与安保费用添加到他们的地税账单中。
法院已驳回他们的临时禁令申请,但傅先生在宣誓书中表示将把案件“上诉至市议会、省市监察官及 BC 省市政事务厅”。
与此同时,温哥华市府还对他们追加了新的罚款指控,理由是未按消防处要求提供安全防护,并制造了严重的生命安全隐患。
争议的一个焦点在于通知是否送达。虽然冯女士与傅先生居住在温哥华西区一栋房屋中,但他们在登记这处出租楼时,却将“通讯地址”设为这栋已经烧毁、无法居住的东10 街物业。
根据法律,市府只能向登记地址发送正式通知。消防处也曾将命令贴在楼体外墙。然而傅先生辩称,他们从未收到有关保安和拆除的命令,直到 2025 年 2 月亲自前往市政厅才得知此事。
“命令不是寄到我家的,”傅先生在法庭宣称,“是寄到那栋已经被烧毁、没有邮箱、有安保的房子。”
他曾在庭审中反复强调这一点,最终因打断法官而被法警请出法庭。
对此,法官早已在初审中驳回这一辩解,认为两人反复强调“没收到通知”实属托词,并当庭命令将傅先生请出法庭:“如果一个人根本没收到命令,他又怎么知道该做什么?”
“他们不是受害者,是过错人”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法律争议,更引发了关于社会责任的思考。
法官Zahid Makhdoom在宣判中指出:“在BC省的其他地方,有人在类似情况下被活活烧死。想象一下,那是多么痛苦。”
他继续说道:“政府本应为每个人提供充足住房,但我们并不生活在理想世界。有人赚钱无可厚非,但如果这是以牺牲他人安全和健康为代价,就必须予以谴责。这是错误的。”
“这不仅是财产问题,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漠视。应当谴责。”
尽管夫妇俩声称他们“尽力而为”,冯女士还表示自己是一位“虔诚的宗教人士”,但法官直言不讳地指出,他们在“用他人的痛苦换取财富”,甚至表示“也许应考虑对他们判以监禁”。
房东的另一块“问题地”也曾失火
根据法庭记录,这对夫妇共持有大温地区价值超过3,000 万加元的不动产。
其中位于本拿比的一块空地,曾在2009年和 2013 年先后发生火灾,迫使 100 名租户撤离。CBC 调查发现,该地块也屡次收到本拿比市府发出的违规通知,目前仍是荒废状态。
在庭审中,检察官质问冯女士:“你不想说那栋楼发生了什么,是不是你们拥有时也烧毁了?”
冯女士回答:“是政府处理的,我们能有什么能力应对那种情况?”
在面对检方指控时,傅先生和冯女士一再自辩,说自己是在替政府承担社会责任。“我们收容了 30 多个靠福利生活的人,”傅先生说,“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我是全温哥华最负责的房东之一,”他还说,“我们为这栋楼投入的,比其他房东多出一百倍。”
他们还抱怨消防局“不再提前通知他们进行检查”,但检方则指出,在 2020 年的一次检查中,傅先生曾在警告下拉响未经检修的火警警报,并不断与检查员争吵。
“他们根本不合作,警告根本不起作用,”检方总结道。
如今,这块曾经火灾不断的地块,已经挂牌出售,标价1,580 万加元。市府评估价从去年的 900 万,飙升至今年的 2,000 万,原因是地块靠近百老汇高密度开发区。
这块土地 2002 年购入时仅 220 万加元。
在庭审尾声,检察官 David Clements 质问冯女士:“你对这块‘孩子’几乎没尽过责,但现在却准备坐收其出售的高额利润。”
冯则回应:“地价上涨是市场行为,与我们无关。”
目前,这笔 160 万的清拆费用仍未结清,法庭已批准将缴款截止期从 6 月延至 9 月底。
来源:超级生活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