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TV报道:在这个“一个表情包走天下”的时代,连房地产交易也差点被一个“👍”办成了!
但就在本周,BC 省高等法院裁定:通过电子邮件向潜在购房者发送未签名的还价,并在短信中回复“👍”的表情符号,足以形成买卖合同,但不足以使该合同具有强制执行力。
案件回顾:一个115年老房子引发的纠纷
这起纠纷围绕着一栋位于 BC 省萨尼奇(Saanich)Cook 街上的老房子展开。这是一套一层、两卧室、无人居住、状况较差的住宅,土地面积为 8,033 平方英尺。根据 BC 评估局 2025 年的估值,这处物业价值为 80.1 万加元,其中 76.9 万是地价。
去年 9 月,房地产开发商兼地产经纪 Daniel Bryan Ross 试图购买这栋房子,卖家是两兄弟 Kyle Joseph Garvey 和 Matthew Thomas Garvey。两人并未请中介,而是自己挂牌出售,叫价 75.9 万加元。
Ross 开价 75 万,但遭到拒绝。Kyle 在电邮中回复说:“我们不会接受您的出价。如果您仍然感兴趣,欢迎之后继续报价。”
此后,双方开始了几天的电话和短信沟通,最终 Kyle 提出一个新的反报价:要价调至 76.9 万、要求更高的定金,并降低买方中介费用。
但是——这个反报价并未由两兄弟签字或签名确认。
Ross 接受了该反报价,并将签好名的合同版本回传,还在邮件中写道:“我理解你们还在学习过程,我已经签字并接受这份报价,请尽快签署确认。”
随后,Ross 通过短信通知 Kyle 他已接受报价,Kyle 只回了一个“👍”表情。
Ross 再次敦促对方尽快签字,但 Kyle 回复说,需要先咨询兄弟和律师。
Ross 当时回应道:“你给我反报价,我无修改地接受了,那就是成交了。今天就是合同生效日期。我们没有下个回合。”
但 Garvey 兄弟始终未签字,最终坚持称:“这只是谈判阶段,并未达成协议。”
法官判决:合同成立,但无法执行
Ross 随后起诉了 Garvey 兄弟,并对该房产登记了诉讼预告证明(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试图迫使对方完成交易。
法院裁定的关键问题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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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立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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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成立,是否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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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Jan Brongers 表示:尽管双方在邮件中有明确的要约与接受,合同的确已经形成。邮件的内容构成了完整的报价与接受流程,且关键条款无歧义。
然而,问题在于:合同虽成立,但并不具有可执行力。
根据 BC 省《法律与衡平法案(Law and Equity Act)》规定,涉及土地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
Ross 认为“点赞”表情和电邮发出即构成了“签名”,但法官严正驳回:“发一封电邮,并不等同于在其上签名;就像寄信或传真也不能算作签字。用一个’点赞’表情回应文本,并不能替代合同文件上的签名。”
法官明确指出,如果接受这种解释,将等于否认了立法中“签名”一词的存在。
最终,法院驳回了 Ross 的起诉请求,但并未要求立即取消房产上的诉讼预告证明,理由是 Garvey 兄弟未能证明保留预告证明会带来实质性困难,为 Ross 可能提出上诉留下余地。
来源:超级生活CA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