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加拿大拉跨Condo一个月多卖$25万!只因做了这件事!

narcity报道:大家看过“梦想改造家”吗,观察一个人或住宅发生巨大改变的过程总是令人无比满足。前后差异越是巨大效果越精彩。而这套多伦多的公寓改造也不例外。

位于3845 Lake Shore Boulevard West的512号单元是一套售价为$848,000加元的三卧两卫公寓,由于其完美无暇的现代装饰,可以被描述为豪华。然而,事不久前,踏进这个单元会让你觉得自己仿佛被带回了上世纪70年代初,到处破破烂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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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51找房

我们首先需要回顾一下房屋改造前的样貌,从原来的壁纸开始。一个令人讨厌的黄色条纹图案使其看起来更像是《毒枭》或《The Deuce》这样的时代剧布景,而不像个能住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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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Strata

尽管状况很糟,但这套旧单元以$60万加元的价格售出,相比同类房产,翻新前后差价达$24.8万加元。不过,当你看到室内壁纸和地毯时,这个价格差异就变得更加可以理解了。

这间公寓翻新前的浴室,怎么说呢,就像电影《精神病患者》中的贝茨旅馆里的一样,看一眼就直接劝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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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Strata

要说这套公寓里唯一的亮点就是厨房里,厨房区域看起来古雅而舒适,虽然橱柜过时了,但是胜在足够宽敞,有改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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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Strata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进入大家最喜欢的部分:翻新后的照片。

Narcity采访了这套公寓的房地产经纪人Sam Massoudi,他告诉我们,在为期一个月的翻新过程中,这套公寓几乎经历了“扒掉重盖”。

Massoudi说:“你看到的一切都是全新的,高质量的装修。在这次翻新中没有偷工减料。”“所有材料和工艺都是一流的:15毫米德国强化地板,厨房使用一尘不染的瓷砖和石英台面,整个单元定制的厨房橱柜和壁橱,全新的电器、灯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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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51找房,下同

装修过后的厨房闪闪发光,俯瞰着客厅,让人难以不想象自己在那里与朋友和家人共进美食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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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一天后,与伴侣一起舒适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是如今众多情侣的常见习惯。因此,拥有一个舒适的空间几乎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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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始浴室不同,新浴室简约现代设计使其看起来像是一个水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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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改造中,主卧室的改造可能是最令人满意的。可怕的粉色地毯和墙上的污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空间所必备的一切装修。实木地板和白色墙壁使这个地方看起来清爽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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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业共有三间宽敞的卧室,每间都设有定制衣柜。经济适用型住房适合年轻家庭,他们几乎不用费力地想象自己在这里生活,尤其是如果有女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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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公寓居住的不可避免的缺点是没有后院,但这套物业有宽敞的私人阳台,从那里可以欣赏到Maurice J. Breen公园和安大略湖边的绿树成荫的小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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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该单元所在的建筑距离Long Branch GO车站只有8分钟的步行路程,对那些通勤到市区工作的人来说应该是非常吸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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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如果你正在寻找一套现代化的住宅,且不介意住在一栋老建筑中,这个单元的隐藏宝藏氛围可能会吸引你,并帮助你避免触及可怕的$100万加元大关。

 

加拿大华人法官推翻房东赔偿租客3.4万元的裁决!

Vancouver Sun报道:近日,卑诗省最高法院一名法官推翻了一项租赁仲裁庭的判决,该判决判给北温哥华被驱逐的租户3.4万元。

仲裁庭称,因为驱逐通知是由业主的儿子签署的,这意味着他是房东,而他没有搬进来,所以驱逐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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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Milad Hefzi/Vancouver Sun

但是这名儿子Milad Hefzi说,他是作为父母的代理人,父母英语不熟练,所以他在驱逐表格上的“房东/代理人”旁边签了名。

Hefzi说:“我不是房东,也从来没有当过房东。”他的父母住在这栋房子的一楼,二楼是出租套房,他们想把二楼扩建成自己的生活区。

据报道,这是大量房东租客纠纷案件中的一宗,这些纠纷已经导致房东们损失了成千上万元,主要是源于卑诗省近期修改了租赁法,规定如果租户被非法驱逐,他们可以获得12个月的租金赔偿。

住宅租赁分支仲裁的决定可以向卑诗省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这个过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通常需要花费上万元的律师费。

仲裁庭裁定Hefzi违反了《住宅租赁法》,因为他在2021年向租客Colin 和Shirley Louw签署驱逐通知时是“房东”。表格上列出的驱逐原因是房东要搬进来,根据法案,房东或他或她的配偶或孩子必须搬进出租单元。

“仲裁员发现,Hefzi是必须搬进来的人,因为他的名字出现在租赁协议和两个月的终止租赁通知上,是房东,”最高法院法官Anita Chan在总结仲裁的理由时说。

Hefzi要求仲裁机构重审裁决被拒绝,所以他上诉到法院。法官Chan说,上级法院推翻仲裁庭裁决的标准是,该裁决是否“公开、明确、明显的不合理”,或者“几乎接近荒谬”,她援引了之前的案例。

Chan指出,法案将房东广义地定义为出租单位的人。但是法案的后面部分,即讨论非法驱逐租户的赔偿,更狭义地将房东定义为拥有至少一半房产的人。“代理人或代表业主的人不能收回物业自用。”

在法官看来,仲裁员的裁决“显然不合理”。她把这个案子发回复审。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租客夫妇有60天的时间就最高法院的裁决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他们的律师表示这不太可能,因为法官对法案中界定房东身份的部分的解释很清楚。

他说租客知道风险,如果不能胜诉,他们必须支付对方数千元的法律费用,不过他说,法官裁定双方将支付各自的费用,因为这是第一次在法庭上对房东的定义进行检验。

根据卑诗省的法律,只要房东在六个月内不将其出租或部分出租,他们就可以收回租赁单元作为个人居住空间。

Hefzi说,他的父母在这所房子里又住了9个半月,没有再出租楼上收回的单元。然后他们卖掉了房子。

他说,司法复核的律师费高达2.2万元,给他的父母留下了糟糕的房东经历,他们不会重蹈覆辙。他说:“一切都结束了。”

来源:加国无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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