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房网综合报道:近日,BC省一宗因订婚戒指引发的感情纠纷有了结果。
BC省民事解决仲裁庭(CRT)裁定,一名女子需向前未婚伴侣支付超过$5000元赔偿,原因是双方分手后,她未能归还一枚价值近$4900元的订婚戒指。


仲裁庭认为,她极有可能在关系结束后仍保留了戒指,或导致戒指遗失。
订婚两年后分手,戒指到底得不得退
这起纠纷可追溯至2020年3月。
根据仲裁文件,申请人(仲裁文件中使用性别中立代词)当时向伴侣求婚,并赠送了一枚价值$4859.68元的订婚戒指。
两人的关系最终于2022年8月结束。
分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归还戒指,或者支付戒指价值作为补偿。
但前未婚妻表示,她已找不到这枚戒指,并认为戒指属于赠与礼物,即使关系结束也无需归还。
女方还辩称,早在2020年两人一次激烈争吵期间,申请人就已经把戒指拿回去了。
短信记录成关键证据
本案由BC省民事解决仲裁庭副主席Candace McCall审理。
在审查过程中,仲裁庭重点查看了两人分手后的短信往来,而这些记录最终成为案件关键。
根据裁决,2022年的多段短信显示,申请人持续要求归还戒指,而前未婚妻则曾多次表示愿意归还。
其中一次对话中,申请人甚至提出让对方通过快递寄回戒指。
但对方回复称,不放心把这么昂贵的物品交给快递公司处理。
随后,她又表示,希望先“平静接受关系结束”,再处理归还问题。
然而同一天晚些时候,她又改口称自己其实找不到戒指,并表示申请人可以去她车库里的箱子自行寻找。
一个月后,她再次确认戒指已经找不到了。

仲裁庭认为,这些说法与她后来提出的“戒指早在2020年已被拿回”的说法明显矛盾。
裁决书指出:“在整个短信交流过程中,她从未提醒申请人:戒指其实早已被拿回。”
如果没拿着戒指,这些说法毫无意义
面对质疑,前未婚妻解释称,她当时只是想避免冲突,因此才顺着对方的话回应,并不代表她承认自己仍持有戒指。
但仲裁庭没有接受这一解释。

McCall在裁决中写道:“如果她并未持有戒指,尤其是在她试图避免冲突的情况下,她不断改变无法归还戒指的理由,甚至邀请对方到家中寻找戒指,这种行为毫无意义。”
最终,仲裁庭认定,申请人已完成举证责任,证明戒指接受方极有可能在关系结束后继续保留戒指,或者导致戒指遗失。
BC法律:订婚取消,戒指通常需归还
仲裁庭同时指出,BC省相关法律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婚约在结婚前解除,订婚戒指通常需要返还给最初购买者。
裁决还特别说明,由于双方当时并未以类似婚姻关系连续共同生活满两年,因此BC省《家庭法》中关于伴侣财产分割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本案。

仲裁庭认为,申请人有权要求归还戒指,或获得等值补偿。
由于对方坚持表示戒指已不在自己手中,因此仲裁庭没有要求实际返还戒指,而是直接判令赔偿戒指价值。
仲裁庭最终裁定,对方需全额赔偿戒指购买价格$4859.68元。
此外,还需支付申请人的仲裁费用$175元,以及与案件相关支出$21.12元。
总赔偿金额达到$5,055.8元。
值得注意的是,前未婚妻曾主张戒指已经贬值,但仲裁庭认为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一说法,因此未予采纳。
来源:温房网综合ctv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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