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哥华港湾综合报道:加拿大长期以来,包括港口、铁路、能源走廊、关键矿产开发以及清洁能源在内的大型国家基础设施项目,一直受到繁文缛节困扰,导致大量投资延误甚至流失。
项目审批流程冗长复杂,并在实践中将沉重的合规与审批负担集中在项目发起方身上。


5月8日,加拿大联邦政府提出设立“经济区”的新机制,作为一揽子重大改革措施的一部分,目标是在未来将重大项目审批流程压缩至一年内完成。

联邦政府也已起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向原住民群体、加拿大公众以及各省和地区征求意见,内容涉及重大项目审批与监管体系的系统性调整。相关讨论文件提出六项核心改革方案:
第一项:设立“经济区”
通过区域性影响评估建立“经济区”,可能涵盖交通走廊、电信网络、能源生产与输送以及工业区域等关键领域。
文件指出:“提前设立这些区域可以避免对单个项目进行重复审查,使审批流程更加简化,并降低投资者风险。”
在该机制下,联邦内阁将有权决定某些区域内的特定开发项目可被视为“预先批准”,但仍需遵守项目自身条件。文件同时强调,原住民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该思路与安大略省类似。安省去年通过经济区立法,以加快“火环地区”重大项目审批,但该法案已遭原住民群体批评,并被环保组织提起法律挑战,理由包括绕过立法程序及赋予内阁过大权力。

第二项:建立单一联邦决策机制
政府拟建立统一监管体系,对重大项目许可与审批作出单一、全面的联邦决定,以加快决策速度并提升政策清晰度。
第三项:集中项目审批权限至专业机构
为增强投资者对审批体系的信心,政府提议将部分项目审批职责交由最专业的联邦机构集中处理。
文件提出,将国际及跨省管道、电力输送线路以及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审查权统一交由加拿大能源监管局负责。这类项目将不再需要依据《影响评估法》进行单独环境影响评估。对于长距离输油管道项目,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将由内阁决定。
与此同时,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将负责核能及铀矿相关项目的审查。

第四项:一年内完成联邦审批
联邦政府拟将重大项目审批时间严格限定在一年以内,通过允许环境影响评估与审批许可流程同步推进来实现。
第五项:设立原住民“皇家咨询中心”
建议在加拿大影响评估机构内部设立“皇家咨询中心”,为受项目影响的原住民群体提供“统一、清晰且协调一致”的单一咨询渠道。

第六项:赋予内阁有限豁免权
讨论文件还提出,在特定情况下,赋予内阁“有限权限”,可豁免部分项目适用《物种保护法》中的“生存威胁测试”,前提是项目方已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对濒危物种的影响。
加拿大枢密院主席兼负责加美贸易及加拿大经济一体化事务的部长勒布朗表示:
“为了实现经济转型,加快加拿大重大项目建设,投资者和项目发起人需要可预测性和效率。加拿大政府正与民众直接沟通,以改进监管体系并促进经济增长。拟议的监管与立法改革,是我们雄心勃勃的‘加拿大建设计划’的一部分,旨在帮助全国企业更快推进项目、吸引投资、提升竞争力并推动经济增长。”
来源:温哥华港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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