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房网综合报道:在房产交易里,要是买方没能按时办完交易手续,卖方一般有两项主要权利:一是没收买方已经付的定金,二是针对买方违反房产买卖协议(APS)的行为,进一步要求赔偿这笔违约行为带来的额外损失。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卖方不能坐视损失扩大,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最常见的做法,就是将房产重新挂牌,出售给其他意向买家。

特别是在房价下跌的市场环境下,重新出售的价格很可能低于原约定成交价。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方需承担这部分差价损失。
当然,买方也不会随便同意全额支付这笔差价,通常会想办法找理由反驳,最常见的就是说“卖方重新卖房时,没尽到合理的减损责任”,比如没尽力争取更高的卖价、营销方式不对等。
但这里有个关键:买方要想证明这一点,得拿出足够的证据,举证压力不小,必须向法院提交有说服力的材料,安省最近有一起案子,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规则。
$838万房产交易,最终黄了
这起案件发生在安省密市,涉及一套高端房产,原约定成交价为$838.5万元,案件的核心就是这套房产的交易失败及后续赔偿纠纷。

2023年5月,被告(买方)与原告(卖方)正式签署了房产买卖协议(APS),协议中明确约定,买方在接受要约时需支付一笔定金,后续在2023年6月再支付一笔额外定金。
交易一开始就出现了问题,买方没能在最初约定的交割日完成交易。
不过,考虑到买方后续支付了额外定金,还支付了按日计算的补偿金,卖方同意延长交易交割期限。
之后,卖方又一次同意延期,将最终交割日定在了2023年10月16日,但即便如此,买方最终还是没能完成交易,这笔房产买卖彻底失败。

按照法律规定和减损义务,卖方在交易失败后迅速将该房产重新挂牌,最终以$655万元的价格售予另一位买家。
卖家索赔超$200万,买方急了
交易失败后,卖方向法院起诉买方,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索赔金额主要分为两部分:
1.差价损失:原成交价与重新出售价的差额,共计$183.5万元($838.5万-$655万);
2.持有成本:房产在延长期内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55万元。
对于卖方主张的$55万元持有成本,买方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双方的核心争议点,完全集中在“差价损失”上。
买方认为,对方在重新出售房产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减损义务,所以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183.5万元的差价损失。

面对买方的抗辩,卖方直接向法院提出了“简易判决”申请。
所谓的简易判决,就是如果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这个案件事实清晰、争议不大,不需要进行全面的法庭审理,仅凭现有材料就能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且不存在需要通过正式审判才能解决的实质争议,就可以直接做出判决,无需浪费时间和精力进行完整庭审。
而对于买方来说,要想阻止法院做出简易判决,就必须向法院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案件存在需要通过正式审判才能解决的实质争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买方此时不能仅靠口头否认或空泛指控,而必须在这个阶段就提交自己最有力的证据。
因为法院会假定——当前双方提交的材料,就是正式庭审时能拿出的全部证据。
买方嘴硬不认账,却拿不出半点证据
本案中,买方提出两项主张,试图证明卖方未尽减损义务:
1.卖方应提交专家意见,说明当时市场状况及针对高端房产的合理营销策略;
2.卖方挂牌价过高——买方声称,当时卖方本可以接受一份总价更高的报价:买家支付$700万现金,另由卖方提供$200万贷款支持(即由卖方为买方提供部分购房贷款,买方分期偿还),合计对价约$900万,远高于最终的$655万成交价。
面对买方的指控,卖方提交了充分的证据,逐一反驳,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减损义务,具体证据包括:
1. 房产在买方违约后的两周内,就重新挂牌出售,初始挂牌价与双方最初签署买卖协议(APS)时的约定价格一致,不存在拖延挂牌、故意高价挂牌的情况;
2. 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卖方多次对挂牌价进行了下调,并且保留了所有与潜在买家的价格讨论记录,证明自己一直在积极争取更高的售价;
3. 除了重新出售,卖方还考虑过将房产出租,以此减少持有期间的损失,并非只单一依赖出售这一种方式;
4. 卖方采取了多渠道推广方式,不仅通过MLS挂牌,还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宣传,包括面向高端潜在买家的杂志广告,尽最大努力寻找合适的新买家。

更关键的是,买方虽反复质疑$655万转售价过低,认为房产本应卖出更高价格,但始终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评估报告或其他证据,证明该转售价低于当时的市场合理价格。
即便法院已特意延长数月时间,给予买方补充证据的机会,买方最终仍未提交任何实质性证据来支撑其抗辩主张。
结合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法官最终做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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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没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卖方在争取最佳售价过程中存在不合理行为;
- 卖方提交的证据充分,足以证明其已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积极寻找新买家、争取更高售价;
- 最终$655万转售价真实反映了当时市场情况,也真实体现了卖方因买方违约而失去的交易利益。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买方)需向原告(卖方)支付全部$183.5万元的差价损失,加上双方已经认可的$55万元持有成本。
此外,买方还需支再付判前利息、判后利息,以及$20693.85元的诉讼费用,合计赔偿金额超过$240万元。
来源:温房网综合realestate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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