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哥华港湾综合报道:近日,加拿大卑诗省一名破产的男子在出庭面对债权人审判之前,将自己名下的12处房产、两艘船和一架飞机的所有权转全部让给了他分居的配偶,但该转让被宣布为无效。
在上周晚些时候发布的一项裁决中,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Catherine Murray得出结论,David 和 Leah Podollan在过程中并未进行公平交易,这也是一种“低于转让价值”的交易,旨在回避债权人David的合法索赔。
分居协议并非独立交易
根据判决书,这笔转让是根据一份“分居协议”的条款进行的,该协议旨在结束双方的婚姻,并解决他们之间的“所有问题”。
根据2019年的协议,David将把12处房产、两艘船和一架飞机的所有权转让给 Leah ,同时自己承担这对夫妇的所有债务。
协议还承诺Podollan集团公司,包括房地产开发和酒店、餐馆和酒吧的经营——将继续向Leah支付近14.6万元的年薪,直到2025年2月。
Leah告诉法庭,为了换取这些在判决中价值近 1,000 万元的资产,她放弃了对配偶和子女抚养费的所有要求。
然而,根据协议文本,情况显然并非如此。
Murray在判决书中写道:“Leah证明,分居协议是她为反映她和David商定的条款而签订的,其中明确规定子女和配偶赡养费由双方后续确定。”
双方从协议中获得的利益不对等是法官认定双方没有公平交易的关键。
判决书写道:“分居协议的条款如此极端,以至于无法认定双方进行过任何谈判。”
“在签订分居协议时,David对这些财产/资产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全部在他的债权人那里,没有进行任何谈判,因为David对结论不感兴趣,他知道这些钱都要归他的债权人所有。”
法官还指出,从证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出,David“选择不以任何方式参与其破产的后果”。
他没有参与导致Murray决定的法庭程序,该裁决指出,“据说他已经搬到葡萄牙,并且不与受托人合作”,受托人负责管理他的破产。
“低价转让”(Transfer at undervalue)
Murray法官在对协议是否属于“低价转让”的决定中,也对Leah未提供任何有价值物品来交换这些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权衡。法律术语中对“低价转让”的定义是:
“财产的处分或向债务人提供服务,债务人未收到任何对价,或者债务人所收到的对价明显低于债务人提供的对价的公平市场价值。”
Leah 再次辩称,她放弃了配偶和子女抚养权,以换取分居协议中提供给她的资产。她进一步提出,法院无法确定转让是否低估了价值,因为根据判决,David 所有剩余财产的总价值尚不可知。
Murray再次驳回了Leah的论点,指出一旦双方搬出位于卑诗省Coldstream的家庭住所,子女抚养费和配偶抚养费将 “待定”,他们在 2019 年分居后继续同居并共同抚养儿子。
“另外,父母不能放弃子女赡养费,”法官在裁决中指出。
“尽管子女赡养费是支付给一方父母,但它是子女的法定权利。”
关于David拥有额外的、不明资产的说法,以及Leah放弃获得这些资产的一半要求的权利,因此分居协议是合法的转让,而不是低价的转让,Murray得出结论,没有证据表明事实确实如此。
“我接受受托人的证据,即David转移给Leah的资产构成了他所有的资产,除了他的RRSP,”裁决书中写道。
“毫无疑问,这笔转让的价值被低估了。David将数百万元的财产转移给了Leah,承担了所有的债务,并同意在2025年之前继续支付她的工资,没有任何代价。”
因此,Murray宣布分居协议和资产转让 “无效,且不具有任何效力和作用”,并下令由David的破产受托人托管所有已转让的资产或已出售资产的收益。
根据卑诗省的《家庭法法案》,受托人在确定 Leah 在财产中的权益之前,不得将资金分配给 David 的债权人。
根据该法,除非双方就资产分割达成其他协议,否则分居配偶均有权获得所有家庭财产的 “不可分割的一半权益”,并对家庭债务承担同等责任。
对此,有网友评论说:“想转移财产做得也太明显了,钻法律漏洞,分居也是共同债务承担人。”
还有网友说:“想用这么简单的方式破产从而逃脱债务,真是异想天开,而且这样做信用破产,以后谁还敢借钱给你啊!”
“这对夫妻真是太幼稚了!还是有钱无脑的那种!”
“难道这就是有钱人转移财产的方式?”
来源:温哥华港湾综合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章的目的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以服务于社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已在文章结尾注明出处,如有标注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发邮件到18cacom@gmail.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