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千万豪宅闹纠纷! 华人夫妻赔偿建商$140万 只因…

据加拿大地产周刊综合报道:最近,BC 省最高法院宣判了一起案件,一对华人夫妇和建商达成口头协定后,让对方在列治文以及西温建造两座豪宅。

然而,建造过程中却事与愿违,出了不少问题,导致其中一套房屋没能顺利完工,双方还闹上了法庭。最终,法官宣判这对夫妻败诉,必须要向建商支付140万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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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建商永丰企业(Yongfeng Enterprises,音译)在2015年时,受到宋玉娜(Yu Na Song,音译)和魏波(Bo Wei,音译)夫妻的委托,要在列治文和西温建造两套房屋。

列治文的房屋位于Steveston高速公路以南的2号路上,西温的房屋则位于1360 Ottaburn Road。

然而,永丰和夫妻俩只有就西温的房屋签订了书面协议,列治文的房屋只有签订了口头上的协定

根据BC省评估局(BC Assessment)的数据,这栋列治文的豪宅拥有7间卧室和11间浴室,居住面积超过15,000平方英尺,占地面积超过一英亩,最新的估价为604.4万加元,当前售价更是高达1438万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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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温哥华的房子相对比较“简陋”,居住面积虽然只有3500平方英尺,但评估局数据显示,房屋拥有7间卧室和9间浴室。最新的估价为295.6万加币

先建造的是西温的这套房子,根据合同,西温这套房屋的建造成本约为120万加币

永丰企业在法庭上告诉法官,根据夫妻俩的说法,西温的这栋房子是投资房产,而夫妇俩则声称,这栋房产最初是要作为女儿的家,但他们因为对房屋“不满意”而卖掉了它。

那一年晚些时候,永丰公司的其所有者任菲菲(Feiifei Ren,音译)和王绍明(Shao Ming Wang,音译)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被带到列治文的另一栋房子(11266 No. 2 Road)施工。

据永丰公司的所有人王绍明表示,他曾多次与这对夫妻会面,商谈列治文项目的合同事宜,并告诉他们自己不想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开工

这套列治文住宅的建造成本约为450万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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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6 No. 2 Road

由于魏波当时在中国,他告诉王绍明合同已经批准,等他回加拿大后再签署,还寄给王绍明一笔工程定金,因此房屋之后还是开始了施工

然而,魏波夫妇对事件有着不同的说法。夫妻俩告诉法庭,他们从未同意永丰公司承建列治文的房子,并说他们希望在签订合同之前,先评估一下永丰在建造西温房子时的表现

BC省最高法院法官科瓦尔(Simon Coval)在判决中写道:“夫妻俩作证说,他们与(永丰公司)就列治文房屋达成的口头协议是,永丰可以开始最初阶段的施工,如挖掘、地基和框架,魏先生说,他认为这是让永丰’暂时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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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6 No. 2 Road

为此,永丰公司起诉魏波夫妻,指控其在列治文住宅上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利润损失达150万加币

他们还指控西的房屋有大约27.3万加币的未付工程款。2016年底,这套西温的房子被挂牌出售,夫妇俩拒绝支付永丰最终尾款。

夫妻俩对此也表示不服,反诉20.7万加币,指控列治文房产的工程存在多付款项和缺陷。他们还声称西温的房产存在缺陷,并要求赔偿因延迟获得入住许可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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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6 No. 2 Road

据永丰公司称,夫妇俩违反了他们的付款义务,“付得太少,付得太晚。”在证词中,夫妇俩承认他们支付的款项少于永丰的要求,但魏先生说,这是因为他认为永丰多收了钱。

尽管收到的付款少于应付金额,但永丰公司告诉法庭,由于魏先生向他们保证,“一旦有钱就会全额支付”,他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工作。

2017年5月左右,夫妇俩决定聘请一名工料测量师,因为他们对列治文房屋建造工程的成本和进度感到不满。永丰公司作证说,他们同意这样做。

这位测量师经过测量,认为现有工程的估价约为155万加币,而夫妻俩在这套房子上已经付了190万加币,差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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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6 No. 2 Road

双方在估价问题上产生分歧后,便断了联系,永丰也停止了列治文房屋的施工。

魏氏夫妇找来了律师,并于2017年7月起诉永丰,称其“在一月份就放弃了列治文房屋的建设,并错误地要求付款。”他们在同年10月将永丰告上了法庭。

这个案件中,双方都提供了对事件“截然不同”的版本。双方在一些关键的细节上,也没有邮件或书面的沟通。

夫妻俩说,确实没有电子邮件,也没有写信。另一方面,永丰的王绍明也说,他“乐于与喜欢口头沟通的客户进行口头沟通”,并认为当面或通过电话解决与客户的付款纠纷,比书面通信“更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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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6 No. 2 Road

对此,科瓦尔法官最终还是站在了承包商永丰这一边,他认为夫妻俩“故意提供虚假的事件版本,来逃避他们同意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科瓦尔补充说,如果永丰公司不相信建造整栋房屋可以获得450万加币,那么双方就不可能同意一个非正式的、含糊的安排,也不可能在报酬不足的情况下,为列治文的房屋工作将近一年。

虽然科瓦尔也同意夫妻俩的观点,“像永丰业这样经验丰富的商人”在没有书面记录的情况下,根据未签署的合同和电话中的承诺,就轻易承接 450 万加币的项目是极不寻常的,然而,根据证据的力度,科瓦尔发现事实正是如此。

夫妇俩必须向永丰公司支付 115 万加币,以赔偿与列治文房屋相关的未付工程费和利润损失,同时还要支付 24 万加币,赔偿西温房屋的未付工程费和额外费用。

来源:加拿大地产周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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