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癫了! 加拿大房东阳台塞张床就敢叫”独立房”, 月租近$1000!

据加国无忧综合报道:加拿大的房东,真的越来越离谱了。以前出租客厅、出租书房,现在连阳台都开始挂牌出租了。

最近,一则来自温哥华的租房广告在Reddit论坛爆红,让不少网友看傻了眼。从照片来看,房东将公寓的一处玻璃阳台布置成了一间所谓的”独立房间”,里面放着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和一个床头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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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租金,更是让网友瞪大眼睛——980加元/月。

从图片来看,整个空间呈狭长形,宽度几乎只够放下一张单人床。床铺几乎占据了整个空间,只留下一条勉强可以侧身通过的狭窄过道。

床头放着一个小小的床头柜和台灯,床尾紧贴落地玻璃摆放着一张简易书桌和椅子。除了这些家具外,房间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空间,更看不到衣柜、储物柜等卧室常见配置。

更特别的是,整个空间三面都是从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的大面积玻璃,采光非常充足,窗外还能看到城市高楼景观。

不过,也正因为四周几乎都是玻璃,这里看起来更像一间阳光房,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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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reddit/下同

加拿大租房,已经卷到阳台了?

事实上,这类”极限利用空间”的出租方式,近年来在加拿大并不少见。

尤其是在温哥华、多伦多等租金持续上涨的大城市,不少租客都见过客厅隔断、餐厅改卧室、书房出租等房源。

如今,连玻璃阳台也开始住人,让不少网友直呼:”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

如果在安省,这样出租合法吗?

不少网友也提出一个问题:这样的”阳台房”,合法吗?答案是:不一定,但法律风险确实不小。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安省法律并没有规定”玻璃阳台不能放床”,也没有一条法律直接禁止人在阳台里睡觉。

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个空间是否属于合法的居住空间,以及房东是否将原本并非卧室设计的区域,当成卧室长期出租。

在安省,大部公寓的户型图都会明确区分:

    • Bedroom(卧室)
    • Den(书房)
    • Solarium(玻璃阳台/阳光房)

这三者在建筑设计中的用途并不相同。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最初申请建筑许可时,通常并没有把阳台设计成卧室。

因此,如果房东只是把阳台里摆上一张床,虽然不一定立即违法,但如果长期作为卧室出租,就可能涉及建筑用途和房屋合规问题。

卧室必须符合建筑规范

根据安省《建筑规范》(Ontario Building Code),供人长期居住和睡眠的房间,需要符合一系列最低标准,包括:

    • 足够的楼层面积和净高;
    • 足够的自然采光(卧室窗户面积一般应不少于房间面积的5%);
    • 足够的自然或机械通风;
    • 符合规定的紧急逃生要求。

因此,并不是放一张床,一个空间就自动变成合法卧室。是否符合建筑规范,还需要结合建筑图纸、审批文件以及房屋实际结构综合判断。

还可能涉及物业和市政规定

如果房屋属于公寓物业,还需要遵守物业和市政规定。

不少公寓都会限制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未经批准改建室内布局,以及将非设计用途空间长期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因此,即使建筑规范没有明确禁止,也可能因为违反物业规定而被要求整改。

房东还有法定义务

根据安省《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房东有义务维持出租物业符合适用的健康、安全及住房维护标准。

如果一个原本并非卧室设计的空间:

    • 冬季供暖不足;
    • 保温、防潮性能较差;
    • 不符合消防或物业维护标准;

房东仍可能面临市政执法或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仅凭网上流传的几张照片,无法直接认定这个房源违法。但从安省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房东长期把原本设计为阳台的空间,当作卧室出租,确实存在较高的法律合规风险。

加拿大租房市场,越来越”魔幻”

近年来,高房价、高利率以及租金持续上涨,让加拿大住房问题不断成为热门话题。

对于房东来说,如何提高租金收益;对于租客来说,如何找到负担得起的住所,双方都面临着不小压力。

但当一处玻璃阳台摆上一张床,就能成为月租近1000加元的”独立房间”时,也难怪不少网友感叹:加拿大租房市场,真的越来越魔幻了。

来源:加国无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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