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噩梦”! 加拿大夫妇公寓差点被骗子以$58万卖掉, 怒告地产经纪

据温哥华港湾综合报道:卑诗省一对拥有度假公寓的夫妇差点被诈骗者“卖掉”自己房产的事件,近日在卑诗省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最终裁定,经纪人及其公司在交易中并无疏忽,驳回了原告的民事诉讼。

麦克纳利夫妇(Luke 和 Kim McNally)是位于Big White滑雪度假区一套三居室公寓的合法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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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曾与房产经纪人加里·特纳(Gary Turner)及其公司RLK Realty Inc.讨论挂牌出售事宜。但在此期间,一名或多名冒充麦克纳利夫妇的诈骗者接管了交易。

特纳在庭上表示,他在交易过程中一直认为自己在与真正的麦克纳利夫妇沟通。

最终,他找到了买家——柯比夫妇(Russell 和 Anne Marie Kirby),他们以58万加元的价格出价购买麦克纳利夫妇的公寓。

诈骗者接受报价后,柯比夫妇出售了自己的Big White公寓,并准备接收麦克纳利的房产。然而,诈骗者聘请的办理过户律师因无法核实其身份而回避了交易。

最终,交易失败,柯比夫妇失去了即将购入的公寓,麦克纳利夫妇则震惊于自己的身份被盗用。诈骗者身份至今未明。

诉讼主张与法院焦点

麦克纳利夫妇和柯比夫妇起诉特纳及RLK Realty,称他们未采取足够措施核实麦克纳利夫妇身份,如果措施得当,本可及早发现诈骗。诉讼主要涉及两项指控:

1. 与原告的业务关系中存在疏忽;

2. 存在疏忽性虚假陈述。

西古尔德森法官(Elin Sigurdson)在判决中明确表示,尽管夫妇们遭遇堪称“噩梦”,并且完全无过错,但法院关注的焦点是被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身份验证流程符合当时标准

判决指出,加拿大房地产协会当时的“个人身份信息记录”(IIIR)表格允许三种方式核实客户身份:

* 当面比对政府颁发带照片身份证件;

* 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及地址与加拿大信用档案;

* 客户不在场时,核查两份独立身份信息来源。

卖方在接受报价时完成验证,买方在提交报价或缴纳押金时完成验证。

在本案中,特纳在与诈骗者初次联系时要求提供身份证件,但未立即收到。诈骗者在接受柯比夫妇报价的第二天才提供护照复印件。法院认定,这一做法符合当时的身份验证流程,并未构成疏忽。

> “根据现有证据,当时惯例允许卖方代理在交易完成前随时核实卖方身份。”

疏忽性虚假陈述不成立

柯比夫妇认为,签署的买卖合同基于诈骗者虚假信息,应属于疏忽性虚假陈述。但法院裁定:

> “即便陈述基于虚假信息,被告在提供陈述时也未违反注意义务。”

法院强调,特纳采用的“双重身份验证”流程合理,而身份验证在交易完成前并非强制性要求。事后认为可疑,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疏忽性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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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与法律原则

西古尔德森法官最终驳回诉讼,并判令原告承担诉讼费用:

> “我必须根据当时的标准评估事实,而非事后观点。考虑到实际操作和要求,我不会认定特纳或RLK存在疏忽,也不会认定他们造成原告损失。”

判决强调,房产经纪人在遵守当时法律和行业标准下,不能因诈骗者行为承担责任。

法官的同情与提醒

尽管驳回诉讼,法官在判决中表示:

> “原告的遭遇值得高度同情。诈骗者的侵入和欺诈行为导致诸多损害,包括财务损失、机会成本及心理困扰。”

判决提醒公众,个人和机构在房产交易中仍需保持警觉,加强身份核查,以防类似诈骗。

来源:温哥华港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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