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西周末综合报道:两名华人,在温哥华岛一片因毒素污染而被关闭的海滩上疯狂挖蛤蜊,一口气挖了500多只,是法定限额的10倍以上。
被渔业执法官员当场拦下后,男子一脸惊恐,转身就跑,还把两大桶蛤蜊往山坡上一倒,结果不仅摔伤了自己,最终还没跑掉。这对情侣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合计被罚$10,500,两人均被禁止捕鱼两年。

1月22日,余兆建(Chao Jan Yu,音译)和陈丽华(Li Hua Chen,音译)在纳奈莫省级法院认罪,被定罪多项违反联邦《渔业法》的罪名。
事件发生在2024年6月7日,地点是温哥华岛纳努斯湾贝类保育区(Nanoose Bay Recreational Shellfish Reserve)。
这是一个占地23公顷的热门贝类捕捞区域,夏季低潮时甚至可以吸引数百人前来。

然而,当天该区域因检测到高浓度的麻痹性贝类毒素(Paralytic Shellfish Poisoning),已被当局关闭,严禁任何人采挖贝类。
两名渔业执法官员当时正在海湾上方的高地进行巡逻监视。首席渔业执法官肖恩·塔代伊(Shaun Tadei)就是其中之一。
从高处,他们清楚地看到两个人在潮间带弯腰采集贝类。
等这对男女采完蛤蜊,沿着一条陡峭的小路往19号公路路肩方向走时,两名执法官员已经在铁轨旁等着了。

塔代伊回忆说,余兆建当时拎着两大桶满满的马尼拉蛤,看到执法人员后“看起来非常震惊”,立刻转身就想跑,半摔半滑地冲下山坡,一边跑一边把桶里的蛤蜊往外倒。
然而跑是跑不掉的。余兆建在逃跑过程中还受了轻伤,最终和同行的陈丽华一起被抓获。
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了超过500只马尼拉蛤和小颈蛤,以及20多只马蹄蛤和其他多种禁捕贝类。
塔代伊指出,马尼拉蛤的每日法定采挖限额是60只(几年前已从75只下调)。也就是说,仅余兆建一个人持有的蛤蜊数量,就超过了合法限额的10倍以上。

“通常如果只是稍微超量,我们会开一张罚单就完事了,”塔代伊说,“但考虑到他们只有一个人有捕捞执照,而他手上有500多只蛤蜊,这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事。”
更严重的是,他们采挖的马蹄蛤等贝类,正处于红潮禁令期间,食用后可能导致麻痹性贝类中毒。
塔代伊解释说,红潮中毒的症状从轻微的嘴唇和手指发麻,到呼吸困难甚至心脏骤停,后果可以非常严重。而且即使把贝类煮熟,毒素依然无法被消除。
最终,余兆建因三项罪名被处以总计$6,500的罚款:妨碍渔业执法官员执行公务罚$2,500,采挖禁捕物种罚$2,000,超过每日限额罚$2,000。
没有捕捞执照的陈丽华则因采挖禁捕物种和持有非法捕捞的鱼类,被罚$4,000。

两人均被禁止捕捞任何种类的鱼类两年,有五年时间缴清罚款。
据了解,这对男女原本打算走审判程序,但在1月22日庭审当天选择了认罪。
塔代伊表示,绝大多数贝类采挖者都是遵守规则的。偶尔有人因为挖得太起劲,不知不觉超了量。
但这次的情况完全不同——采挖数量之大、加上逃跑行为,说明当事人很清楚自己在违法。
他指出,除了纳努斯湾,Gabriola岛西侧的Brickyard Beach以及Qualicum Beach以北的Baynes Sound地区也是非法采挖的“热点地带”。
由于大温地区海域因污染而全面禁止采挖贝类,许多人不得不北上前往纳奈莫及更北的地区。从维多利亚到Cowichan Bay的南温哥华岛海域也全部关闭,只有纳奈莫以北才允许合法采挖。

与此同时,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和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近日再次发布消费者警示,温哥华岛的生蠔可能受到诺罗病毒污染。
DFO提醒公众,在采挖贝类前务必查阅官方的贝类采挖地图(SHELLI),确认采挖区域是否开放。任何人发现疑似违法捕捞活动,可拨打DFO太平洋地区举报热线1-800-465-4336。
合法参与BC省休闲贝类捕捞,必须持有有效执照。
来源:加西周末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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