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小心!加拿大严查这个账户!有人被狠罚数万!很多人损失惨重…

据温哥华港湾综合报道:有TFSA账户的要小心了!加拿大联邦法院近日作出的新裁决显示,许多纳税人在免税储蓄账户(TFSA)供款方面依然存在错误。

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但共同点是纳税人都未正确了解他们的供款限额,且没有及时取出超额供款,这导致他们遭受了不必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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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拿大税务局(CRA)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小心向TFSA账户超额供款,CRA将每月对超额金额收取1%的罚款。

虽然纳税人可以请求CRA豁免或取消罚款,但必须证明错误是“合理的”,并且“及时”取出了超额供款。

如果CRA拒绝该请求,纳税人可以将案件提交联邦法院,由法官决定CRA的裁决是否合理。

 

案例一

在一起案件中,纳税人在2019年向其TFSA账户供款34,600加元,略低于当年的供款限额34,620加元。

到2020年,她的供款限额增加到6,020加元,但她在2020年1月向其TFSA供款40,620加元,4月再次存入6,020加元,导致超额供款。

2021年7月,加拿大税务局(CRA)向她发送了评估通知,要求支付7,308加元的罚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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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2年2月,她在提交报税表时才发现了超额供款,立即取出大部分超额款项,并申请免除罚款。

她解释说,超额供款是由于误操作造成的,并指出其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导致她在2019和2020年忽视了此事。

CRA拒绝了她的豁免请求,理由是超额款没有“及时”取出(超过通知发出后的30天)。

并且,CRA在2021年又追加了9,718加元的罚款和利息。两次的罚款总额超过1.7万加元。

纳税人提交了第二次免除罚款和利息的申请,然而,尽管她表示在意识到错误后立即取款,CRA依然认为其反应不及时。

最后,法官也支持CRA的决定,认定其拒绝豁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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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在第二起案件中,纳税人的2021年TFSA供款限额为75,521加元,但她错误地指示金融机构将价值293,251加元的股票转入TFSA,导致超额供款217,730加元。

2022年7月,加拿大税务局(CRA)因此向她征收了10,960加元的罚款和利息。

2022年9月,该纳税人向CRA写信请求豁免罚款,解释说她在2021年转入股票时并不知道自己的供款限额。

尽管她在2022年10月提取了超额部分,但CRA认为她取款的时间已超过了合理的期限。

由于纳税人在收到CRA通知后三个月才行动,法官也裁定CRA拒绝豁免的决定是合理的。

这两个案例提醒大家:在TFSA供款时务必遵守规定,避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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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最近的裁决也提醒所有TFSA账户持有者,频繁在账户内进行有价证券交易可能会被加拿大税务局(CRA)视为商业行为,导致这些收益需要缴税,而不是享受免税待遇。

案件中的温哥华投资者在2009年开设了TFSA,通过频繁交易低价股,将账户在三年内从1.5万元增长到61.7万元

在 TFSA 的前三年,他每年都在 1 月初存入允许的最高限额 5,000 元。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他的 TFSA 已经增长到 617,371 元的市值。

到 2012 年底,TFSA 的市值降至 564,483 元。2013 年 1 月,该投资人出售了其 TFSA 中的所有证券,并在免税的基础上提取了近 547800 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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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CRA重新评估了他的2009至2012年TFSA,认为他从事了合格投资的商业交易,要求对每年的收益征税。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的应纳税收入分别为 44,270 元、180,190 元、330,994 元和 14,027 元。

税务法院支持CRA的决定,认为纳税人在TFSA中从事的股票交易构成了商业行为,因此收入应缴税。

一般来说,加拿大税务局在决定纳税人从证券中获得的收益是否构成经营业务时会考虑:交易的频率、持有证券的时间、收购证券转售获利的意图、证券的性质和数量以及用于该活动的时间。

该纳税人上诉至联邦上诉法院,法院维持了税务法院的判决,并且指出TFSA的规则与RRSP不同,后者即便从事合格投资的交易也无需为商业收入纳税。

该案件提醒所有TFSA持有者,频繁交易可能会导致账户收益被视为应税收入,需谨慎操作。

来源:温哥华港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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