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哥华港湾综合报道:近日,加拿大联邦税务法院法官驳回了BC省一对夫妇为逃避缴纳所得税和商品及消费税(GST)而提出的诉讼,这对夫妇在向加拿大人宣传税收的弊端时赚取了 140 多万加元。
根据上周公布的一项裁决,Russell Porisky 和 Elaine Gould 在全国各地分发书籍和视频,举办研讨会,培训 “教育工作者”,向多达 800 名学生传授 “不合逻辑、不合理”的避税方法。
Porisky 向税务法院法官Susan Wong表示:“在他看来,缴纳所得税实际上是一种劳动税,导致了一种奴役形式,而这反过来又是一种反人类罪。”
不出所料, Wong持不同意见–驳回了这对夫妇对 20 年前提出的评估诉求,并认定 Paradigm 教育集团(Porisky 将其视为一种 “激情驱动的职责”)实际上是一种应缴纳GST的企业。
非法行为“难以描述”
Wong的裁决标志着加拿大税务局与一对夫妇之间争斗的最新篇章,这对夫妇的理论已被证明是纳税人的祸根,更不用说他们的许多追随者也因此而垮台。
Porisky 和Gould都曾因他们的非法行为而入狱;2016 年,Porisky 因咨询欺诈被判入狱五年半,Gould则因逃税被判入狱六个月。
2016 年对 Porisky 判刑的BC省最高法院法官说,他的举动“难以描述”–问题在于,试图以合乎逻辑的方式阐述“范式理论”(paradigm theory)是不可能的,而且会在无意中让人相信它。
“一般来说,Porisky 先生和他的范式理论所依据的概念是,作为自然人而不是法人,无需缴纳所得税,“法官Miriam Gropper写道。
“作为自然人(natural person),Porisky 先生、Gould 女士、他的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可以通过使用雇佣合同、保密条款、修改纳税申报单上的签名栏、免责声明以及使用 Porisky 先生和 Paradigm 公司准备并提供给他们的表格退出政府福利计划等方式安排自己的事务。”
“家庭事务”
Porisky 现在是一名杂工,他说他创办 Paradigm 公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分享他通过广泛阅读《加拿大所得税法》和《消费税法》所学到的知识,而且追随者们也想听听他的看法。
他表示,自己在一所房子的地下室里编写“范式理论”,他的三个孩子在那里接受家庭教育,妻子Gould说。到 2004 年,Gould参加了很多外地研讨会,有时还带着他们的孩子一起。
然而,Porisky和Gould这对夫妇与加拿大税务局(CRA)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
Wong的裁决称,Gould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没有提交纳税申报表;她声称自己没有任何应税收入,也不想要任何所得税优惠。
Porisky告诉税务法庭,他在2006年3月提交了2004年的纳税申报表,因为他收到了这样做的要求;他没有申报任何收入,也没有应缴税款。
CRA还是对他们的收入进行了评估,认定这对夫妇在2004年至2008年间的营业收入为142万元,并要求他们缴纳超过6.7万元的商品及服务税。
Wong写道:“Porisky表示,他对评估金额没有异议,因为它们是基于不适用于他的情况的概念。”
Porisky解释称,在他看来,Paradigm不是一家企业,所以它不是税收收入来源;因此,不需要扣除业务费用或收取GST。”
“重大过失的核心”
加拿大最高法院设定了一个由两部分组成的测试来确定这对夫妇的收入来源是否属于商业性质,即询问相关活动是为了追求利润还是个人事业,如果是为了商业利润,则询问现金来源是企业还是财产。
Wong发现,Paradigm公司“显然”是以一种“符合商业行为客观标准的方式”盈利的。
她还表示,虽然 Porisky“对税法的解释令人费解且头晕目眩”,但他的“激情观点”可能被视为“一种召唤”,但“范式理论”仍然属于“商业的定义”。
法官指出,“Porisky 和 Gould 用他们的收入支付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购买拉斯维加斯的分时度假屋、联排别墅、黄金以及全家去迪斯尼度假。”
夫妇俩将自己的两处住所都登记在 Gould 的名下,并将用于购买这些住所的金钱说成是 “礼物”。
Wong写道:“看来,上诉人在依靠对税法的错误解读来逃避纳税义务的同时,还在试图进行税收规划。”
法官还认为,Porisky 可能要为他的重大过失承担责任–这一决定或将导致巨额罚款。
“他要么表现出对是否遵守法律漠不关心,要么表现出故意不遵守法律,”Wong 写道。
“这才是重大过失的核心。”
不知道各位小伙伴怎么看待这对夫妇的逃税行为呢?
来源:温哥华港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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