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了!加拿大经纪明知不符合资格,仍低价买经适房出租,结果房子没了,还罚20万

CTV报道:加拿大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承认不当手段购买了一套经适房并出租,结果不但房子要收回,经纪执照吊销六个月,还要重罚20万加元。

温哥华房产经纪杰森·亚历山大·莱斯利(Jason Alexander Leslie)本月初与卑诗省金融服务管理局(BCFSA)达成和解协议。该协议的删节版于周一(8月24日)在监管机构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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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购买经适房

根据和解协议显示,莱斯利先生于2018年2月签订房产协议,购买了一套位于维多利亚市Vivid on Yates开发项目中的102单元。

这套公寓面积为505平方英尺(约46平方米),拥有一间卧室、一间浴室和一个独立的外部入口。该公寓所在的建筑被指定为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一部分。

省政府向该建筑的开发商提供了一笔5920万加元的低息贷款,用于建造这座20层高的公寓大楼,并规定所有单元房将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作为卑诗省房屋局(BC Housing)“可负担房屋所有权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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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解协议中,Vivid的开发商被隐去,但卑诗省房屋局在2021年5月大楼竣工时发布的新闻稿显示,该公司名为Chard Developments。

购房者必须遵守其房产所有权契约中的一项条款,该条款规定了家庭收入上限、购房者必须居住在所购单元房内,以及每位购房者限购一套单元房。

2起投诉后调查

根据同意令,卑诗省房屋安全局(BCFSA)于2024年3月收到两起关于房产经纪莱斯利先生购房的投诉。

一起来自该大楼的业主委员会,另一起来自一位公众人士。两人均指控莱斯利在房屋竣工后立即将其出租给租户。

调查人员于是调取了该房产的产权文件,发现莱斯利的产权已于2022年8月被注销,省租赁住房公司接管了该房产。

卑诗省家庭服务管理局(BCFSA)还查阅了原始购房协议,发现莱斯利签署了多份文件,确认该房产符合经济适用房契约,并同意受其约束。

同意令显示,在调查人员联系莱斯利时,他提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承认尽管有该契约,“他从未打算将102单元作为其主要住所”。

文件还显示,莱斯利承认出租了该房产。

根据同意令,在接受BCFSA工作人员面谈后,莱斯利承认他曾作为经纪出售该开发项目中的六套单元房,其中三套位于Vivid,包括他自己的单元房;另外三套位于Yates on Yates,这是另一栋由Chard建造的建筑,产权限制与Vivid不同。

文件指出,莱斯利在代表其他Vivid买家时,“解释了购买流程”,包括将附加在房屋产权上的限制性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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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房子

根据同意令,莱斯利在取得房产不到一年后,卑诗省房屋局(BC Housing)的律师联系了他,称他们已对他的“购买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得出结论认为他不符合购买资格。BC Housing要求他归还该单元房。

文件显示:“J.莱斯利同意将102单元房归还BC Housing,该交易已于2022年9月23日完成。”

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莱斯利将其最初购买 102 号单元所赚取的房地产佣金净额返还给了卑诗省房屋局 (BC Housing),支付了该单元的净租金收入,支付了卑诗省房屋局因购买该单元而应缴纳的房产转让税,以及支付了卑诗省房屋局因 =莱斯利购买该单元而产生的法律费用。

卑诗省房屋服务管理局 (BCFSA) 于 2025 年 12 月向莱斯利发出纪律听证通知,此时距离该房产归还卑诗省房屋局已超过三年。

不当行为及处罚

为了解决监管机构对其的指控,莱斯利向 BCFSA 提出了同意令(the consent order)。

该文件将莱斯利明知自己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所有权计划”的资格却购买该单元的行为描述为“有损持牌人形象的行为”。未入住该单元、将其出租以及谎称符合所有权要求等行为也均属于“有损持牌人形象的行为”。

莱斯利还承认违反了省房地产服务法中关于“非法占有或欺诈交易”的规定,以及持牌人“诚实行事,并保持合理的谨慎和技能”,构成职业不当行为。

根据同意令,莱斯利及其个人房地产公司的执照将被吊销六个月,并须在三个月内支付20万加元的纪律处分罚款。

他们还必须支付5000加元的BCFSA“执法费用”,并接受“强化监管”。

来源:超级生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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