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nationalpost报道:很多加拿大企业和个人都习惯这样一个场景:和加拿大税务局(CRA)通电话,被告知“不能退”“不行”“不符合政策”。
但你是否想过——如果这个“不行”,本身就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呢?近日,一宗来自联邦法院的裁决,给所有纳税人提了个醒。

案件核心:近 88 万加元退税,被一个电话“否了”
事情的主角,是多伦多一家金融公司 Hillcore Financial。
时间线要追溯到 2017 年。当年,CRA 指控 Hillcore 欠缴 170 万加元的 GST(商品及服务税),并直接动用强制手段,从其账户中扣押(garnish)了 879,092.36 加元。
所谓 garnishment,是 CRA 的法定权力之一,可以直接从银行或第三方拦截资金,用于偿还所谓的“欠税”。

关键转折:CRA 自己撤销了 GST 追税
到了 2020 年中,情况发生反转。CRA 撤销了此前对 Hillcore 的 GST 重新评估,也就是说——那笔 GST,不再被认定为欠税。
正常逻辑下,这笔 87.9 万加元 应该退还。但 CRA 没这么做。
“钱不退了,拿去抵别的税”
CRA 给出的做法是:虽然 GST 不欠了,但 Hillcore 还“可能”欠下超过 4,000 万加元的公司所得税,所以这 87.9 万,直接转去抵扣所得税。
Hillcore 直到收到新的所得税重估通知,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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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 账户余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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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押的 87.9 万:已被“内部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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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诉 → 税局回电 → 法庭见
2023 年,Hillcore 正式向 CRA 投诉,要求退还 87.9 万加元。
几个月后,CRA 的一名税收征管官员(Collections Officer),选择了最“省事”的方式回应——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中,这名官员直接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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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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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引用任何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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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提供具体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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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core 随即向加拿大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法官的第一问:你,真的有权拒绝退款吗?
审理案件的,是联邦法院法官 Danielle Ferron。她首先关注的不是“钱该不该退”,而是一个更基础的问题:这名征管官员,到底有没有权力,独自作出拒绝退款的决定?
答案是——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庭审中,这名官员表示:“我不‘认为’自己可以在没有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授权退款。”
但问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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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把申请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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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告知 Hillcore 自己权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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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实际行为,反而“看起来像是认为自己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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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直接指出:这本身就构成了程序不公(procedural fairness)的违反。
法官更严厉的批评:“理由极少、不透明、不可理解”
接下来,Ferron 法官把焦点放在了那通电话上。她在判词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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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没有说明具体参考了哪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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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向企业提供政策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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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引用任何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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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读了一下内部政策”,
没有做任何独立研究 -
也拒绝提供书面理由
最终结论十分明确:“该决定是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几乎没有任何理由或支持性说明。它既不合理,也不透明,更谈不上可理解。”
裁定:不合理(unreasonable)
结果一:CRA 被判支付 9,500 加元诉讼费
基于 CRA 的处理方式给企业造成的麻烦,联邦法院裁定:CRA 需向 Hillcore 支付 9,500 加元的法律费用。
结果二:钱还没退,但要“重新认真考虑”
Hillcore 主张:既然 GST 追税已撤销,钱就该直接退。
法官承认: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论点”。但她仍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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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命令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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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将案件 发回 CRA,要求依法、合理、重新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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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 的官方回应:不评论个案
案件曝光后,CRA 向媒体回应称:“基于税法的保密条款,我们不会对具体案件发表评论。”

这起案件,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这不是一宗“CRA 输了、企业赢了”的简单故事。它释放出几个对所有纳税人都极其重要的信号:
1️⃣ CRA 的决定,并非不可挑战:只要程序不公、理由不足,法院会介入。
2️⃣ “一个电话”不等于合法决定:尤其涉及巨额资金、纳税人重大权益时。
3️⃣ 税务官员也必须“讲清楚为什么”:不是一句“政策如此”,就可以了事。
在加拿大,税务权力很大,但并非无限。当行政便利凌驾于程序正义之上,当“内部操作”取代清晰解释,法院,仍然是最后一道防线。
这起 87.9 万加元的案件,或许正提醒所有企业与纳税人一句话:面对 CRA,你有义务配合,但你同样有权要求合理、透明和合法。
小编还挺关心,诉讼费用是谁出呢?
来源:大温炬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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